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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成立反腐败法治研究中心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10   浏览:
中国人民大学成立反腐败法治研究中心

        2016年06月19日,中国人民大学反腐败法治研究中心成立,该中心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联合发起,宗旨是促进中国法学理论界与实务界对反腐败法治的研究和资讯交流;促进反腐败法治研究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及科学反腐的研究与发展;促进反腐败专业化人才的培养和培训。自2014年起,伴随中共十八大以来的反腐进程,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组建了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东南大学也于2015年设立首个高校反腐败法治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反腐败法治研究中心汇聚了百余名法律界人士。其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何家弘、张志铭、赵晓耕、莫于川、刘品新等21位学者担任全职研究员;最高检察院原常务副检察长张耕,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最高法院原副院长苏泽林,全国政协常委、最高检察院原副检察长朱孝清,最高检察院反贪总局原局长陈连福,国际刑法学会主席、荷兰乌得勒支大学和比利时欧洲公学院约翰佛菲勒教授等担任学术顾问。  

  研究反腐败立法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逐渐成为社会共识,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要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坚决遏制和预防腐败现象。全国人大报告明确提出,将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作为2015年的重点工作计划,这也是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举措之一。中国人民大学反腐败法治中心主任何家弘教授表示,该中心将重点研究研究反腐败法律制度,包括中国宏观反腐败立法。“这个进程似乎在放缓,我觉得放缓也是好事,我认为制定反腐败法不是把现有的刑法、刑事诉讼法或者行政法规中的规定拿出来拼凑,还是要有一些实质性突破,这样才能得到老百姓认可和拥护,究竟怎么立法,立什么,这还是需要我们研究的问题。”  

  在何家弘看来,中国人民大学反腐败法治研究中心既是学者和实务人员交流的平台,也是中国反腐败法治建设的学者和专家与国外反腐败法治建设的学者相互交流的平台,他希望该中心成为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反腐败法治智库,“要做实事,做出对国家反腐败有利的事情”。多名专家及实务部门人士表示,中国人民大学反腐败法治研究中心的成立恰逢其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在该中心成立大会上说,以法治思维、法治方法推进中国反腐败法治化,科研机构应进行综合性、国际性的研究,改变西方人掌握反腐败理论指标体系的状况,也应参与全球反腐败治理及制定规则。  

  法治化是反腐败的必经之路。全国政协常委朱孝清总结了反腐法治化的必要性。首先,法治化有利于给民众以稳定的预期,成为规范公职人员的行为,预防和减少腐败;其次,法治化有利于防止运动式执法,选择式执法,随意执法等非法治的方式反腐所造成的弊端,保障反腐败深度而持久地进行;第三,法治化有利于维护反腐败的程序正义,维护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彰显有关部门理性、文明、自信、公正的形象,保障反腐败的健康开展。  朱孝清指出,落实反腐败法治化首先是理念现行,就是要强化法治思维,善用法治方式。“还要完善立法,建立预防腐败和惩治腐败的法律制度体系。第三,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充分发挥法律制度的规范、指引、惩治和预防作用,使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第四要强化法律制度的宣传、教育和研究,通过宣传教育,使干部群众知法、守法、用法,为法治反腐提供好的思路和理论支持”。反腐文化建设何家弘透露,该中心反腐败法治化的研究的思路是:先虚后实 ,先广后专。“制度建设是关键,但是这些年我们也有一个体会,就是说如果没有文化作为支撑,制度很难建立起来,有些制度建立起来也很难实现”。对于反腐败文化建设,北京大学法学院梁根林教授提出,中国法治反腐的文化建设需对症下药,呼吁重构法治文明、强调公民的权利意识和责任意识。  

  梁根林分析,改革开放后,中国社会对物质财富的追求,国民内在道德制约机制弱化,外在的社会约束与控制机制面临转型与重构,现代化与法治化的社会治理方式和体系还在破解出土的过程当中,破旧并没有伴随着立新,外在的约束机制,特别是党纪国法的约束机制并没有真正有效的全面建构。“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的国民缺乏精神追求、缺乏底线伦理,特别是廉耻感缺失。有的官员寡廉鲜耻,特权意识、官本位意识盛行,皇权意识和奴性意识并存。”梁根林说。在梁根林看来,制度化、法治化是腐败的治本之道,为此必须构建法治文明的体系,塑造与现在文明法治的国民意识,要强调公民的权利意识和责任意识。“如果没有真正的公民社会建设,我们现代化的国民精神是无从构建的,没有真正的制度文明、精神文明,没有实现真正的思想解放和现代国民性改造,永远不可能有真正的大国崛起”。清华大学法学院张建伟教授表示,在文化建设过程中,反腐文学和影视作品创作者到底应扮演什么角色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张建伟分析,在现代民主法治国家,公民对国家权力抱有几乎本能的警惕,是平视甚至俯视的,有的时候是冷嘲热讽,国外一些影视作品深刻揭露行政权力与司法领域的腐败现象和盘根错节的关系,与国人对政府的仰视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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